[擔保]亞光科技(300123):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300123 證券簡稱:亞光科技 公告編號:2024-062 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額度預計 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光科技”或“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及有關擔保事項的議案》,為保證公司及子公司綜合授信融資方案的順利實施,同意公司對外提供總額度不超過16.36億元的連帶責任擔保(含子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擔保,含此前董事會已審批且尚在有效期內(nèi)的額度),具體內(nèi)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請綜合授信及有關擔保事項的公告》《關于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等公告。 二、本次擔保進展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亞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亞光”)在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辦理2.4億元續(xù)貸手續(xù),公司、公司控股股東湖南太陽鳥控股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李躍先先生與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為成都亞光前述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成都亞光電子系統(tǒng)有限公司(成都亞光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亞光系統(tǒng)”)與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簽署《最高額抵押合同》,以其自有資產(chǎn)為成都亞光前述貸款提供抵押擔保。相關擔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如下:
四、擔保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1、保證人(甲方):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太陽鳥控股有限公司、李躍先 2、債權人(乙方):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本合同所擔保債權的最高債權本金金額為人民幣2.4億元 4、保證范圍:前述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罰息及遲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期間依法應當加倍支付的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以乙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代理合同約定為準,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費用)等。前述本金系指本合同所述風險敞口金額,因此,債務人以保證金擔保部分債務不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nèi),因此,債務人以保證金清償對應債務不會使甲方擔保范圍有任何減少。 5、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6、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五年內(nèi)。主合同項下債務分期履行的,則保證期間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五年止。 (二)《最高額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成都亞光電子系統(tǒng)有限公司 2、抵押權人(乙方):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本合同所擔保債權的最高債權本金金額為人民幣2.4億元 4、擔保范圍:前述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罰息及遲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期間依法應當加倍支付的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以乙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代理合同約定為準,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費用)等。前述本金系指本合同所述風險敞口金額,因此,債務人以保證金擔保部分債務不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nèi),因此,債務人以保證金清償對應債務不會使甲方擔保范圍有任何減少。 5、擔保期限:擔保物權設立之日起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6、抵押資產(chǎn)情況如下: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shù)量及逾期擔保的數(shù)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子公司已提供擔保額度(含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及子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共同擔保不再重復計算)為11.5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的46.37%,擔保余額(含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及子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共同擔保不再重復計算)為9.62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的38.70%,公司不存在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以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等情況。 六、備查文件 1、《最高額保證合同》 2、《最高額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亞光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22日 中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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